王夢錫(16世紀—17世紀),訥吾錫侯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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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四年(1624年),王夢錫中式甲子科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625年)聯捷進士,獲授工部主事,歷任員外郎郎中,外調江西南瑞僉事、廣東參政廣東按察使四川布政使[2]

弘光帝繼位,召用王夢錫為添註太僕少卿,擢官太常卿副都御史,因貪污被彈劾,同時又因和張捷有姻親關係被降級。南京失陷,他前往紹興謁見監國魯王,代替李白春戶部尚書,盡力接濟沈宸荃的兵餉,兼任兵部尚書。紹興失守,他在南京半壁庵出家,到鄭成功攻南京時計劃為其內應,事發被殺害;他的僕人朱遵義保護其家人而被擒,嚴刑下不屈被殺[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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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王夢錫,字訥吾,金壇人。天啟五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出為南瑞僉事,轉廣東按察使、四川右布政使。安宗立,召添註太僕少卿,擢太嘗卿、副都御史。以貪墨被糾,又坐張捷姻戚降級。南京亡,謁紹興,代李白春為戶部尚書,力濟沈宸荃兵餉,兼兵部。紹興亡,為僧南京半壁庵。鄭成功攻南京,謀內應死。僕朱遵義護其家並子,被執嚴刑不屈。
  2.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天啟五年 余煌榜……王夢錫 字錫侯,授工部主事,厯廣東參政、四川布政使……天啟四年 解元周鑣……王夢錫 見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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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
官衔
前任:
李白春
南明戶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6年
繼任:
朱常淁
前任:
余煌
南明兵部尚書
(魯王朝廷)
(署)

1646年
繼任:
鄭彩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