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国监督

机构类型

港口国监督(英語:Port State Control, PSC) , 或称为港口监,是在本国港口对外国船舶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之机构。

检查是由港口国监督审查官员核实各项安全检查。目的是在测试船舶上船长和其船员的能力,船舶状况以及它上面各項设备的工作状况是否遵照或符合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即 海上人命安全公约、MARPOL、STCW等等)的要求,并且测试船上人员是否被管理達至国际海事法的合格標準。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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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一些欧洲国家在海牙审核船只上的劳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 国际劳工组织的规例,并同意审核船只上劳工工作条件的备忘录。在阿莫科加的斯号沉末后,备忘录被加入了国际海事組織的船舶安全及船舶污染项目中為审核项目。 为了达成船舶工作安全標準的目的,欧洲国家於1982年,在法国巴黎恊商簽定巴黎谅解备忘录(巴黎备忘录)以建立港口国监督制度,至今,共有 26 个欧洲国家和加拿大等国家参与谅解备忘录。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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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口被拘留控制之下的船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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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之下被释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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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备忘录(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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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协定 [1] (英語:The Latin American Agreement on Port State Control of Vessels 西班牙語:Acuerdo de Viña del Mar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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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员国

拉丁美洲协议的当前地区成员国: 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古巴厄瓜多尔洪都拉斯墨西哥巴拿马秘鲁乌拉圭委内瑞拉。成员国家共有 13 个国家参与。

阿布札谅解备忘录 [2] (英語:Abuja MOU ) (非洲西部和中部备忘录(英語:West and Central Africa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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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员国

阿布札谅解备忘录” 是非洲国家对港口国監督的备忘录 ,也称为”非洲西部和中部备忘录”。成员国家包括安哥拉贝宁喀麦隆佛得角刚果科特迪瓦加蓬加纳几内亚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毛里塔尼亚纳米比亚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南非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刚果民主共和国畿内亚比索冈比亚多哥,共有 22 个国家参与。

黑海谅解备忘录 [3] (英語:Black Sea M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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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备忘录的完整名称是称为"黑海港口国監督谅解备忘录"

  • 成员国

保加利亚格鲁吉亚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土耳其乌克兰共6个成员国。

加勒比谅解备忘录 [4] (英語:Caribbeaan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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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忘录主要是加勒比区域的国家,并命名为"加勒比港口国監督谅解备忘录"。

  • 成员国

成员状态如下: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荷属安地列斯苏里南和特立尼达多巴哥。共有 9 个国家参与。

印度洋谅解备忘录 [5] (英語:Indian Ocean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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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员国

印度洋谅解备忘录共有十九个国家的成员国: 澳大利亚孟加拉国吉布地厄立特里亚、法属拉留尼汪岛印度伊朗肯尼亚马尔代夫缅甸阿曼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塞舌尔南非斯里兰卡苏丹坦桑尼亚也门

地中海谅解备忘录 [6] (英語:Mediterranean 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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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备忘录的全名是”地中海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

  • 成员国

阿尔及利亚塞浦路斯埃及以色列约旦黎巴嫩摩洛哥突尼斯土耳其,共9个成员国。

巴黎谅解备忘录 [7] (英語:Paris MoU N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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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谅解备忘录新检查制度是港口国监督当局用来评估船只风险状况和经营船只公司业绩的新评审系统。新的评审系统是从 2011 年 1 月 1 起施行。船只被分为三个风险评估设定级别,即高、中和低风险的风险评估设定级别。风险评估级别取决于船只的港口国监督检查的被确定频率。风险评估可从网上提供的免费 计算器协助部门经理评估他们的公司和船舶性能。

  • 到达前之报告义务

鉴于扩大检验调查,船只抵达巴黎谅解备忘录的港口国港口前,他们须要提供有 72 小时到达前的到达通知。又所有的船只,必须在到达前24 小时提供到达通知。在巴黎备忘录的网站或 其它 海事网站中,可以发现报告要求的详细信息。

  • 成员国

巴黎备忘录地区的目前成员国为: 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克罗地亚塞浦路斯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成员国家共有 27 个国家。

利雅德谅解备忘录 [8] (英語:Riyadh MoU) (海湾地区谅解备忘录(英語:Gulf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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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员国

包括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聯酋的六个成员国。

东京谅解备忘录 [9] (英語:Tokyo M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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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员国

计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菲济日本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马绍尔群岛新西兰新加坡菲律宾俄罗斯聯邦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越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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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拉丁美洲協定.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4月15日). 
  2. ^ 阿布札諒解備忘錄谅解备忘录(非洲西部和中部备忘录).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3). 
  3. ^ 黑海諒解備忘錄谅解备忘录.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3). 
  4. ^ 加勒比諒解備忘錄谅解备忘录.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5. ^ 印度洋諒解備忘錄.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 
  6. ^ 地中海諒解備忘錄.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11). 
  7. ^ 巴黎諒解備忘錄.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8. ^ 利雅德谅解备忘录.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4). 
  9. ^ 东京諒解備忘錄. 外部链接. [April 7,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19). 

内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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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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