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郡 (刘宋)

新昌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

南朝宋元徽元年(473年)置新昌郡,治顿丘县(今安徽省滁州市),属徐州南朝齐北徐州,下辖顿丘县、谷熟县、尉氏县。南梁和北朝属南谯州北齐天保后为南谯州治所。北周下辖顿丘县、高塘县、乐巨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除新昌郡,三县合并为新昌县,新昌县直属滁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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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隋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