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正義》為焦循(里堂,1763–1820)所編著。近代學者梁啟超(1873–1929)認為此書乃清代經書注疏之模範,其價值更屬「永永不朽」。

寫作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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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焦循自述,其弱冠好讀《孟子》,立志為《正義》。但因世務所阻,故「輟而不為」。期後,焦循有鑑歷代《孟子》僅守一家注本,未能兼綜博采,故希望能「破孔賈之藩籬,突徐楊之門戶」。此外,焦循亦深感《孟子》偽孫奭疏「體例踳駁,徵引陋略乖舛,文義冗蔓俚鄙」,故於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與其子焦廷琥編撰《孟子正義》,以補前人之闕。

編撰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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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冬天,里堂父子已開始準備編撰《孟子正義》。二人先以近兩年時間,博採歷代有關《孟子》及注之論述,編次為《孟子長編》三十卷。其後,再根據《長編》,刪繁補缺,於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七月,草成《孟子正義》三十卷。

但在翌年七月,里堂舊病復作,故於《孟子正義》的校謄、編訂上,僅能手錄其中十二卷。里堂離世後,焦廷琥秉承父志,繼續《孟子正義》之校對、謄錄工作。惜半年有餘,於道光元年(1821年)二月,廷琥亦以病終。

终於道光五年(1825年),由焦循之弟焦徵將《孟子正義》付梓完成。

傳世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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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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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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