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誨(1565年—1628年),忠伯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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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九年(1599年)辛丑科進士[1],授江西新喻縣知縣,廉靜慈惠,嘗閱南灘水勢背郭,形勝非宜,乃鑿引秀水抱城東下,呼為俞公河。在任凡九載,民被其澤。入為戶部主事,擢雲南道御史,疏劾江西税监李道纵役剥商,釀盗起衅状,乞正法,复请瑞王之藩及二王婚封不当逾期;东宫讲学不当久辍,语甚剀切。巡按广西,议镇土州,省邮符,诛交酋,纠强宗党羽,西陲以宁。泰昌元年(1620年)升湖廣左參政[2],天啟二年(1622年)正月升江西按察使[3],三年(1623年)閏十月升陝西右布政使[4],五年(1625年)十月升湖廣左布政使[5]。當時魏忠賢勢力正盛,誦德者醵金立生祠,俞誨嚴肅拒絕,幾遭不測。崇禎元年(1628年)七月降南京太僕寺卿,同年卒[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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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登科録》
  2. ^ 《明實錄·光宗實錄》:泰昌元年,升雲南道御史俞誨為湖廣左參政。
  3. ^ 《明實錄·熹宗實錄》:天啟二年正月,升湖廣布政使左參政俞誨為江西按察使分守南昌道。
  4. ^ 天啟三年閏十月,為陝西右布政使。
  5. ^ 天啟五年十月,升陝西右布政使俞誨為湖廣左布政使撫治荊州。
  6. ^ 《莆田縣志》
  • 《明熹宗實錄》
  • 《福建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