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廌

(重新導向自劉畾 (洪武)

劉廌(?—1392年),又作léi,字士端,明代伯爵,其祖父為朱元璋的軍師劉基,其父為江西右參政劉璉,其叔父為明代長史劉璟

洪武二十三年(1391年),最初,由於祖父劉基的爵位只有他自己,洪武帝念及劉基的功勞,又憐憫劉基父子皆為胡惟庸所厄,命增其祿,予世襲。明太祖念在劉璟為劉基次子,要封他為誠意伯,劉璟推辭,稱劉基還有一孫劉廌,於是劉廌便被封為第二代誠意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嗣誠意伯,食祿五百石。明年坐事貶秩歸裏。洪武末,因坐事戍甘肅,尋赦還。

建文帝永樂帝皆欲用之,以奉親守墓力辭。永樂間過世,子劉法停止承襲。洪武二十四年去世。一說劉廌於永樂某年卒於家。[1]

著有《盤谷集》十卷及《盤谷倡和集》二卷。[1]

後人 編輯

景泰三年(1452年),上命錄劉基的後人,授劉法曾孫劉祿世襲五經博士

弘治十三年(1500年),上以給事中吳士偉言,乃命劉祿之孫劉瑜為處州衛指揮使。[2]

參考 編輯

  1. ^ 1.0 1.1 錢謙益列朝詩集‧甲集第一卷》
  2. ^ 《明史》(卷128):「璉子畾,字士端,洪武二十四年三月嗣伯,食祿五百石。初,基爵止及身,至是帝追念基功,又憫基父子皆為惟庸所厄,命增其祿,予世襲。明年坐事貶秩歸裏。洪武末,坐事戍甘肅,尋赦還。建文帝及成祖皆欲用之,以奉親守墓力辭。永樂間卒,子法停襲。景泰三年命錄基後,授法曾孫祿世襲《五經》博士。弘治十三年以給事中吳士偉言,乃命祿孫瑜為處州衛指揮使。」
前任者:
劉基
誠意伯
1391年4月18日-1392年
繼任者:
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