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花蓮地震

1957年2月花蓮地震(10月發生另起強震)發生於台北時間24日4時26分23秒,震央位於花蓮市東南東方70公里,深度60公里,規模7.3,花蓮感受最大震度為5級,其餘新竹、台中、日月潭、新港、大武、台東、宜蘭為4級,淡水、基隆、阿里山、高雄、恆春、澎湖為3級,另金門、馬祖同樣有感。

1957年花蓮地震
1957年2月花蓮地震在臺灣的位置
1957年2月花蓮地震
日期24 February 1957
震级7.3 ML
震中23°48′N 121°48′E / 23.8°N 121.8°E / 23.8; 121.8
影響地區 臺灣
傷亡11人死亡,44人受傷[1]

地震造成全島179間房屋倒塌,其中中部橫貫公路發生山崩,開路工程中的工人宿舍遭到土石掩埋倒塌,造成7死、6重傷及16人輕傷。

參考資料 编辑

  1. ^ 1901-2000的災害性地震列表. 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 [2022-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