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麒(1948年—1967年3月23日),香港人,祖籍南海。據1966年4月6日工商日報報導,盧是新蒲崗製衣廠文員、業餘拳擊家。天星小輪加價事件中,盧等於4月5日加入蘇守忠絕食行列。當日下午,蘇在天星碼頭被警方阻街拘捕後,盧等卽往港督府,要求香港總督戴麟趾放人。府只許一人入,於是由盧景石入。但港督開會沒有空見他。當晚,盧等帶領千人在九龍遊行抗議。九龍暴動後,盧被警方以煽動暴動及煽動破壞公安兩罪拘捕。23日,裁判官判定煽動暴動罪不成立,煽動破壞公安罪名成立,判守行為三年。5月10日,警方以盧涉嫌於元朗偷竊一輛單車,將他再次拘捕。審訊後,被判入獄四個月,至8月獲釋。盧獲釋後即對報章表示欲前往美國,但未成行。1967年3月23日,盧被發現於佐敦谷徙置區1座5樓444室寓所內吊死。警方調查後認為是吊頸自殺,但蘇守忠葉錫恩等懷疑盧是被警方虐打至死,葉錫恩後來捐出港幣300元作為「盧麒基金」,用以協助被遺忘的青年。至4月,蘇及其他青年為追悼盧在旺角示威,蘇再被警方拘捕,被判入青山醫院14天。

相關作品 编辑

香港作家黃碧雲根據相關資料完成作品《盧麒之死》,分別由香港天地圖書台灣大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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