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徼,中國古代负责巡捕盗贼之乡官名,秦朝始置,漢朝沿用。不過在漢文帝時期出現直屬於縣的游徼,負責一縣的治安[1]南北朝后該官職被废除[2]

參考來源 编辑

  1. ^ 论汉代县属游徼的设立与演变——以考古资料为中心. [失效連結]
  2. ^ 《汉书·百官公卿表》:“游徼徼循禁贼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