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尚德(15世紀—16世紀),祖容劍峰江西南康府星子縣栗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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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尚德是陶淵明的後裔,年幼時父親去世,隨母親改嫁而改姓梁,正德年間尚為諸生時遇上寧王之亂,縣官和學官都棄城逃走,他對眾人說:「先聖宮殿、禮器、樂器還在,應該死守。」寧王朱宸濠離去,而學宮未受破壞。嘉靖元年(1522年),梁尚德中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成進士,任雲南道監察御史,曾上奏《大禮防邊漕糧茶稅》諸疏。

之後他協助吏部,晉工部左侍郎,主持修築外羅城、十王府;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陞為南京刑部尚書[2],加太子太保一品俸賜玉,到三十五年(1556年)致仕,回鄉寫下《賓廬堂稿》、《鷗波亭集》等作品。明穆宗登極,特賜羊酒彩幣慰問他,死後賜諭葬,入祀鄉賢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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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星子縣志·卷九·人物志上》:陶尚德,字祖容,號劍峰,栗里人,靖節後裔也。正德中為諸生時會宸濠之變,守令學博皆棄城走,公倡於眾曰:「先聖宮殿、籩豆、樂器在焉,宜死守。」濠去,澤宮無恙。嘉靖壬午領鄉薦,丙戌成進士,三年改雲南御史,有《大禮防邊漕糧茶稅》諸疏,至今賴之。為都御史,協吏部考察,晉左司空,築外羅城、修十王府;陞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一品俸賜玉,歸田杜門,著《賓廬堂稿》、《鷗波亭集》。穆宗御極,特賜羊酒彩幣存問,卒賜諭葬,祀鄉賢。
  2.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八》:(嘉靖三十三年三月辛丑)陞工部左侍郎陶尚德為南京刑部尚書,廵撫遼東、右副都御史江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陝西三邊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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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顧應祥
南京刑部尚書
1554年-1556年
繼任:
翁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