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軏 (弘治舉人)

張軏(15世紀—16世紀),信夫山西澤州[1]明朝政治人物。

張軏

大明萊州府同知
籍貫 山西澤州
字號 字信夫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生平 编辑

張軏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山西鄉試舉人,授隆慶州知州,當時明武宗行幸宣府,三次駐蹕澤州,邊將江彬、宦官張銳、守備孫璽周琄等人肆意勒索,他都一一拒絕;有皇義子馬元吉犯法,他也依法拘捕,遭對方誣陷下東廠處分,他也不懼怕,不久朝廷證實他清白,巡按御史章綸讚賞:「當危險而存心,不失其正當;紛擾而遇事,不避其難直哉,守也。」改任萊州同知,三年內以才守著名,在任內去世[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雍正《澤州府志·卷三十六·人物志》:張軏,字信夫,弘治辛酉舉人,溫良貞諒、勤慎廉能,知隆慶州,時武宗行幸宣府,三駐蹕於境,嬖倖江彬、中璫張銳、守備孫璽、周琄輩要索肆橫,軏一切峻絕之;有皇義子馬元吉者其姪,以事屬軏繩以法無所狥,馬啣之遂誣奏軏,得旨命東廠處分,軏不懼竟得白,巡方章綸擊節歎曰:「當危險而存心,不失其正當;紛擾而遇事,不避其難直哉,守也。」遷萊州府同知,居萊三載才守益著,卒于官。

參考文獻 编辑

  • 雍正《澤州府志》·卷三十六·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張鎬
明朝隆慶州知州
正德年間
繼任:
梁倫
前任:
郭鳳
明朝萊州府同知
1523年—1526年
繼任:
劉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