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波(1964年3月),蒙古族内蒙古赤峰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88年8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后分配至监察部政策法规司工作,历任政策法规司科员、副主任科员。1993年1月起,历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科员,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副处长,中央纪委研究室文件起草处处长。2003年11月,任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副社长(副局级)。2004年11月,任中央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其间,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挂职任浙江省湖州市委副书记。2007年7月,任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2010年1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5年1月,刘明波外放安徽省,出任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务副书记。2018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并于2023年1月连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