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合作协定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英文:U.S.-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是1979年时任美国总统吉米·卡特和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签署的科学技术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每五年更新一次,仅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和中美贸易战中使用更为短暂的延期。[1]

背景 编辑

在冷战的后期,美国意图通过科技合作与交流加深与中国的外交关系;中国则希望通过协定促进技术研发并增强技术专利的积累。以此为背景,两国在1979年达成科学技术合作协定。[2]

协议内容 编辑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的合作范围包括医疗健康,能源和气候等领域。该协定旨在促进对两国有共同利益的科研机会。协定促成了两国学者,科学家,专家和学生的交换项目,科学技术的信息分享,以及共同学术会议,课程和讲座等。[2]

由合作协议指导或促成的会议及项目包括

  • 中美科技合作执行秘书会
  • 化石能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和美利坚合众国能源部化石能研究与发展合作议定书)[3]
  • 中美可再生能源工业论坛[4]

参考来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