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線四星 。為中華民國警察職務階级之一,最高警察首長,佩階三線四星,官等列「警監特階」,同一般公務員簡任第十四職等,相當於軍職中將,下級為三線三星(第一序列)。
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並經中央警察大學畢業或訓練合格,依法任職。